政策法规处职责

政策法规处职责

    一、宣传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。

    二、组织有关处室起草房地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、行政规章草案和工作规范性文件,负责有关征求意见工作。

    三、组织开展有关法制调研活动。

    四、对本局规范性文件文稿进行研究,提出修改意见。

    五、对上级和有关部门送交本局征求意见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草案,会同有关处室进行研究,提出修改意见。

    六、负责法制培训和考核,并组织实施。

    七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